微軟成功仲裁贏下bing123.com爭議域名權益
2019/05/22 所在目錄:公司動態(tài) 05月09日報道:微軟公司針對爭議域名bing123.com的UDRP仲裁已經(jīng)勝訴。
根據(jù)判決書中稱,投訴人微軟公司于3月20日向美國國家仲裁院提交了投訴書,要求取得爭議域名bing123.com的所有權。微軟公司認為其擁有的“BING”商標是于2009年5月28日正式向媒體和公眾推出,早于爭議域名的注冊時間。
根據(jù)whois信息記錄顯示,爭議域名bing123.com的注冊時間為2009年12月28日,確實晚于微軟推出“BING”的時間。
同時,投訴人認為爭議域名bing123.com與其擁有的“BING”商標除了在英文字母的大小寫以及不具有識別性的數(shù)字“123”和通用頂級域名“.com”之外不具有顯著區(qū)別,足以導致混淆性相似。同時微軟公司并未授權其使用“BING”商標,因而被投訴人對爭議域名不具有權利或合法權益。
在惡意注冊和使用這一因素方面,投訴人微軟公司認為,“BING”商標享譽全球,被投訴人是在明知投訴人的權利的情況下注冊爭議域名,而且,通過在爭議域名中并入投訴人的著名商標,以及在相應網(wǎng)站上使用投訴人獨有的標志,被投訴人制造了一個該網(wǎng)站來自于投訴人或由投訴人贊助的錯誤印象。進而,通過以模糊性的相似域名提供競爭性服務,被投訴人試圖不公平地、投機性地從投訴人著名商標BING的商譽中獲益,構成了惡意注冊和使用爭議域名的行為。
被投訴人反駁稱,“bing”在中文中有許多意思,人不認為這個通用的漢語拼音的使用會觸犯別人的利益,只是與投訴人的商標恰好重合。同時對于在相應網(wǎng)站上使用投訴人獨有的標志方面,被投訴人認為這只是基于使用習慣而設置的搜索引擎,網(wǎng)站上還包括了其他搜索引擎。
被投訴人還表示非常希望繼續(xù)擁有這個域名,繼續(xù)做被投訴人希望做的事。當然被投訴人也希望完全尊重投訴人的合法權益,被投訴人可以與投訴人協(xié)商適當修改這個網(wǎng)站的內(nèi)容,當然被投訴人也可以考慮與投訴人商討解決此問題的其他方案。
最終,專家組認為,被投訴人已經(jīng)構成了“爭議域名與投訴人擁有權利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混淆性地近似”,“被投訴人就爭議域名不享有權利或合法利益”,以及“被投訴人出于惡意注冊并使用爭議域名”這三個要素,因此下令將爭議域名bing123.com轉(zhuǎn)移至投訴人微軟公司名下。